氙弧灯试验:
为了保持照射仪器完好工作状态,至少在照射工作192小时以后照射强度发生衰变在15%以上时,定期目检及清洁滤光系统,此外,如是用非调节的测试仪,须用紫外线测量仪每天对照射强度进行测量至少30分钟以上。
氙弧灯照光周期:
用一台光谱仪采用比色学来测定反差,如果求出的CIELAB(国际照明委员会实验室)数值为4.3±0.4(为D65/10),则视为达到一次照光周期的结束点,为能预先了解照光情况,建议同时使用标准色度5的蓝色标准。
氙弧灯试验照光所要求的周期次数可根据装配位置规定。
一次照光周期的结束点按DIN 75 202标准的说明测定。
此外,对耐光照牢度标样的标准色度6(蓝色标准)与每种试样组一起同时进行光照,蓝色标准应与试样一样用一只薄板罩盖住,若标准色度6达到的照光面和非照光面的反差正好符合灰色标准的梯度时,则视为达到结束点,照光周期的结束点应极其精确测定并遵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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